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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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IU
新闻动态
关于个税过渡期,你需要了解这些问题和准备工作?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执行的过渡期这些问题你需要了解。
(1)1、10月发放的工资减免额是3500元还是5000元?
答:10月发放的工资减免额是5000元。
(2)10月申报的个税纳税申报表减免额是3500元还是5000元?
答:10月份申报个税纳税申报表是9月代扣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因此减免额应是3500元。
(3)5000元减免额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10月1日开始执行。
(4)201810.1-2018.12.1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
国税发2005年9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在2018年1月-至9月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申报,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不能应用;
在2018年1月-至9月没有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申报,使用新的综合税率表计算全年一次奖金。
(5)201810.1-2018.12.1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新税率表吗?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仍按修改前税法规定执行。
(6)201810.1-2018.12.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吗?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暂不扣除。
(7)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 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居民个人无需就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综合所得在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8)2019年还需进行12万申报吗?
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执,2019年对2018年的个人所得超过(含)12万进行申报。
(9)外籍个人还可以享受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吗?
此次税改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统一了国内外人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籍人员不再享受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
(10)外籍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华累计不超过90天,境外雇主支付且不是由境内单位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个税吗?
外籍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华不超过90日的,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是由境内单位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于征税。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执行的过渡期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1、向全体公司员工宣贯新版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变化比较大,征管模式也发生较大变化,例如6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需要员工进行提交的,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个人进行,反避税等内容都会涉及有员工个人。
2、员工信息采集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较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增加了很多信息,我们企业应先进行人员信息的预采集。像户籍地、居住地等过渡期为选填内容,2019年1月1日后是将会成为必填项。
3、人事人员、财税人员需要全面的学习和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及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事人员有必要审核现有用工结构及薪资发放模式,注意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申报带来的税收风险;财务人员审核现有税务筹划制度,新政对劳务派遣用工、雇佣外籍员工、企业高管薪酬的税收影响;专项扣除、预扣预缴的相关制度,要关注新政对财务处理的影响
4、员工需要梳理自己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并对相关政策了解准备相应的材料。
员工如需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的税前扣除,需要向企业提供相应的凭证,并对凭证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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